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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证可以跨地区办理吗

来源:法务网    时间:2023-07-27 18:28:28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

离婚证可以跨地区办理吗

离婚证不可以跨地区办理。办理离婚证,只能是协议离婚,一般是双方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既可以到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民政部门,也可以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因此,协议离婚是不可以在异地办理的。协议离婚的程序如下

1.当事人申请自愿离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递交资料;

2.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当事人出具的有关材料,进行严格审查;

3.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审查后,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且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经过30天冷静期后当事人申请发给离婚证的,应当予以离婚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

离婚证遗失可以补吗

离婚证遗失可以补的。补办离婚证的可以携带相关资料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找法网提醒您,婚姻登记机关查证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办离婚证。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三、

离婚证是否可以撤销

离婚证如果是一方当事人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的或者一方受胁迫而办理离婚登记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该离婚登记,如果是双方当事人离婚后,有愿意进行复合的,不能撤销离婚证,只能走复婚程序。由双方再向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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